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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委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05-10-10 10:34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宣武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北京市宣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区科委)。区科委是负责本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区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战略、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本区科技进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办法;研究起草区内有关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确定本区科技进步的重点任务和发展领域;负责组织对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活动的论证、立项、登记;组织申报市级科技立项。

(三)负责本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订区域科普规划和年度活动计划,指导全区科普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及年检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驻京研发机构的初审申报、年度复核工作。

(五)负责本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准登记及行业管理工作。

(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推动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七)负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区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普经费等有关经费的预算及管理;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及本区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推荐申请。

(八)研究制订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本区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协调本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九)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管理。

(十)负责本区科技外事工作;负责区内因公派遣临时出国科技人员审核工作;组织国际科技合作。

(十一)负责本区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培训、专家顾问组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区内各部门、各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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